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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擅自带孩子回国 竟要囚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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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4-7-30 06:27:23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拿大的《家庭法》和中国的多有不同,不少华人移民之后不适应这个文化差异,仍然想当然地按照国内的路子走,便很容易吃亏,弄得十分被动。林女士(化名)就是这个文化差异的受害人:她在同伴侣分居期间擅自带着女儿回国,并将她留在国内,结果在回到加拿大之后被警方控以绑架的罪名,在监狱里面一关就是9个月,至今还没有被放出来。

据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报道:2001年,时年34岁的林女士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几个月后,她在一个派对上认识了比她大8岁的出租车司机约瑟夫(Yousef,化名)。约瑟夫是伊朗人,早年以难民的身份来到加拿大,当时已经获得了加国国籍。

两人相识后的一年多,也就是2003年4月,林女士生下了一名女孩,其出生证上“父亲”的一栏写的是约瑟夫的名字。

按照林女士的说法,虽然两人育有女儿,但是从来就不是正式的同居伴侣关系。事实上,林女士自称一直像一个性奴隶一样活在约瑟夫的“魔爪”之下,时常遭到殴打、强奸。约瑟夫还常常殴打女儿,有一次甚至将女儿放进了烤箱,威胁林女士如果不听话就拧开开关。

林女士还对警方称,她曾经再次怀孕,但是由于经常被约瑟夫强迫行房而导致流产。

2004年4月,两人写了一份未签名的分居协议。之后,林女士便去寻求社工的帮助,并于2005年带着女儿搬入了妇女避难所。过了一段时间,她曾从避难所里搬了出来,找了一间房子租住,但是由于约瑟夫继续“骚扰”,她们只好又搬了回去。一直到了2008年,她和女儿才最终搬出了避难所,住进了林女士名下的一间公寓里。

林女士称,约瑟夫从没有间断对她们母女的骚扰,一直持续到2010年,前前后后长达9年之久。

不过,约瑟夫则对《星报》的记者描述了另一个版本的故事。他声称自己从没有骚扰过林女士,并向记者初具了医疗记录,上面记录着他在05年的时候患上了坐骨神经痛,连正常走路都做不到,如何能上门去“骚扰”?由于这个病,他辞掉了出租车司机的工作,靠残疾人补助生活,而且卖掉了自己的公寓、申请,并于2006年宣告破产。

约瑟夫坚称林女士曾和自己是同居伴侣的关系,但是有一天“忽然消失”了。当时他病痛缠身无法走路,只好给她打电话,但是却没有人接。

据约瑟夫的描述,林女士其实是个“挺有脾气”的女人,有时候还会打女儿。

2010年12月,林女士找到了一份工作。为了不耽误工作,她将女儿带回国,让父亲和继母照顾。2011年1月6日,她独自返回多伦多专心工作。

2011年2月2日,为了帮女儿续签,林女士联系上了约瑟夫,要求他提供一份护照和驾照的复印件,但是遭到后者的拒绝。两天之后,约瑟夫同警方联系,声称林女士在没有经过他的允许的情况下,将女儿带回了中国。

当警方找到林女士的时候,她一方面表示带女儿回国是征得了约瑟夫的口头同意,一方面指责约瑟夫长期以来对她们母女的骚扰和虐待。

警方同社工和妇女避难所联系,找到了当年的医疗记录,对约瑟夫加控20多项家庭暴力的罪名。

其后,林女士和约瑟夫就争夺女儿的抚养权打起了官司。约瑟夫做了充足的准备,找了一名代理律师,而林女士则没有任何法律援助。由于生病等原因,她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开庭的时间。法庭要求她在限定的时间内让女儿返回加拿大,她也没能做到。在律师的帮助下,约瑟夫在法庭上大翻盘,声称警方对他的家暴指控纯属子虚乌有,而且反控林女士“虐待儿童”,将女儿放入了微波炉……


最终,法庭在2011年11月21日判定约瑟夫获得单独抚养权。就在几天后,约瑟夫向警方报案,声称林女士“绑架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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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的父亲向加拿大媒体和居民求助(来源:Famliy Photo)

可是,这个时候警方却找不到林女士了。无论警员是上门、打电话、留言、发邮件都找不到人,警方只好认定她已经回到了中国,于是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对她发出了拘捕令,并将对约瑟夫的家暴指控延后处理。不过,据后来林女士家人提供的工作记录证明,她其实一直都在多伦多。

2013年10月28日,林女士忽然出现在约克区警局,要求获得一份无犯罪记录,旋即被警方以一项绑架罪和三项藐视法庭的控罪拘留。林女士试图取保候审,但是鉴于她多次不服从法庭的命令,取保申请被拒绝。


据法律专家表示,由于林女士同时干犯了刑事法庭(criminal court)和家事法庭(family-court)的条例,所以令这个案子变得非常复杂。她必须同时在两个法庭都获得保释的权利,才能获释。

家事法庭的法官对林女士一再“藐视法庭”非常不满,要求她立刻让女儿返回加拿大,否则将一直签署拘押令。可是林女士辩称,自己在加拿大被关押,而且没有工作,不能回国接女儿而且也没有足够的钱让她回来。

于是,这个案子形成了一个死循环,一转眼林女士在监狱里待了9个月了,而且仍没有一丝获释的希望。在加拿大,即便是连环杀人犯也不过是判终身监禁并25年不得假释,林女士不过是涉嫌一项绑架罪和三项藐视法庭的罪名,难道要在牢里渡过余生?


另一方面,林女士在中国的家人和在比利时的姐姐则在多伦多找了律师,向安省司法厅请求,希望能够从情裁决,让林女士至少暂时从监狱里出来。不过直到今天,还没有得到正式和有意义的回复。眼看着获得保释遥遥无期,思女心切的林女士已被诊断出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约瑟夫则一幅“胜利者”的模样。对记者坚称警方对他的家暴指控是“虚假的”,并称“愿意站到法庭上同林女士对质”。

明天(7月30日),林女士将在刑事法庭(criminal court)再次出庭申请保释,这已是她在牢房里渡过的第275天了。 (来自 加国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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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0 21:07:57 显示全部楼层
在加拿大 不尊重司法就是这个下场 法律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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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0 21:07: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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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0 21:07:57 显示全部楼层
@ALICIA小智渡己大爱渡人大智若愚 中加法律差别为何这么大?你的情况里,就算父亲获得监护权,母亲也有权利探视孩子。怎么能以母亲见到孩子会哭而不让见?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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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0 21:39:05 显示全部楼层
这跟文化差异没关!是她自己被传唤多次不出庭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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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1 06:52:39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要找中东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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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1 06:52:39 显示全部楼层
[泪]因为他可以说我情绪不稳不利于儿童安全健康 可是哪个女人面对失踪的丈夫和失踪的孩子这种恶性事件能情绪稳定? //@柚子粉: @ALICIA小智渡己大爱渡人大智若愚 中加法律差别为何这么大?你的情况里,就算父亲获得监护权,母亲也有权利探视孩子。怎么能以母亲见到孩子会哭而不让见?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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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1 06:52:39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醉了 谁让她不出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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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1 06:52:39 显示全部楼层
[泪]因为他可以说我情绪不稳不利于儿童安全健康 可是哪个女人面对失踪的丈夫和失踪的孩子这种恶性事件能情绪稳定? //@柚子粉: @ALICIA小智渡己大爱渡人大智若愚 中加法律差别为何这么大?你的情况里,就算父亲获得监护权,母亲也有权利探视孩子。怎么能以母亲见到孩子会哭而不让见?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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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1 06:52:3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柚子粉: 这是中国大陆。我挣扎了多少年,一个玩失踪的丈夫,就是可以用躲,获得一切,独霸一切。偷走孩子,说是保护孩子安全。他忘了亲眼目睹我分娩的两个过程,还是记得太牢太嫌弃?总之他要让孩子忘了我全哺乳的27个月 //@柚子粉:所以,在这个案例中,法官保护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捍卫了丈夫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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