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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补充文件信函 联邦拒酌权重审
安省万锦市一位华裔国民,欲申请其香港妻子移民加拿大。惟二人因收不到移民部要求递交文件的信件,未能在限期前交出相关文件,结果移民申请遭取消。代表当事人的律师称,移民部宁愿打一场「必输的官司」,也不愿运用酌情权重新审批有关申请,令他大感费解。
现年39岁的林姓(译音)男户主Alvin Faith Lam,1998年在香港结织曾姓(译音)女子Hung Yin Tsang,二人其后结婚,并育有两女,两名女儿都是加拿大公民。
上诉官司需花两年
他们一家去年6月迁回加拿大,林替妻子申请移民,二人表示对移民部提出的种种要求均马上办妥,每周都上网查看手续办理进度,又经常致电移民热线。至今年2月,移民部表示,曾女未有按要求交出护照和香港警方发出的良民证,因而取消所提出的移民申请。
曾女(左二)与家人目前同住加拿大,但能否移民仍是未知之数。星报
两夫妇大感震惊,称从未收到移民局发出的补充文件信,并表示若收到指示,必定马上照办。
代表二人进行上诉的律师Avvy Go,质疑移民部官员为何不用酌情权,重审曾女的申请,而宁愿打一场「必输的官司」,不仅浪费纳税人金钱,也令他的当事人要花上冗长的时间,估计至少两年应付官司。
他说:「移民部如此官僚的表现,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如果他们愿意重新处理申请的话,我们会立刻撤回上诉。」资料来源: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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