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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始清理地下钱庄!转100万加币即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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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9-2-11 22:11:0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9日,中国新华网发布了一条消息:两高司法解释明确非法买卖外汇认定标准,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人民币(约合100万加币)以上的,认定为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海外华人网友称,这是国家开始清理地下钱庄,堵死最后资金外逃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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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截图


(链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02/09/c_1124094520.htm)


地下钱庄是重点打击对象  


先来看一下中国两高司法的解释。


新华社的报道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传统的,境内直接交易,倒买倒卖外汇;是指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此类钱庄俗称为“换汇黄牛”。


另一种是当前常见的,境内外“对敲”方式, 资金跨国(境)兑付 ,变相买卖外汇行为;是指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


资金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企业、机构相勾结,或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


现在 多数地下钱庄的主要业务是资金跨国(境)兑付,导致巨额资本外流,社会危害性巨大,属重点打击对象。  


  


处罚标准  


根据解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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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支持,强烈的!”


“应该严格管制啊,世界上所有国家对资金外流都有管制。中国的钱就应该用在中国才对。对那些贪官往外转移资产的行为更应该严管。”


“堵死最后资金外逃路径!这就是打压地产的冲锋号!”


“打压地产势必造成资金外逃!在打之前先堵死外逃这路!不然,后果很严重”


“那用国内钱这里买房的咋办?每年只有5万美元额度”


“用亲戚朋友额度换又构成骗汇罪。”


“小留买超跑咋办呢?”


“早干嘛了 呵呵”


“早换的据说也要追溯哦。”


早换的也要追溯  


国家外汇局已经表示,对于过去利用分拆汇款,蚂蚁搬家形式到境外购房产的中国公民,将依法进行外汇追回并罚款,若不能按时还回款项者,将判以刑法骗汇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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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网站截图


(链接:http://www.safe.gov.cn/shandong/2018/0906/1257.html)


去年9月,国家外汇局就通报了一则违规案例,显示当事人是在2016年犯事,涉及金额250万英镑,构成逃汇行为,被罚15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早前也通报,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达到3.45亿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显示国家打击蚂蚁搬家逃汇行为已经向广度和深度进行,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两高的最新文件显示,目前打击重点已经转向非法买卖外汇和地下钱庄交易,华人想要违规境外汇钱的路径基本已经都堵死,没招了。


(来源:51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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