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两条的内容,中国人移居海外需要在注销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第三十四条,则具体谈到了操作细则,这些人应该向税务机关申报如下事项: 1、注销户籍当年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情况; 2、注销户籍当年的其他所得的完税情况,; 3、以及以前年度欠税的情况 。
此外,申请弃籍者还要为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面谈、评审和书面工作缴纳一项名为“正式放弃美国籍行政处理费”的管理费,最近这笔费用从450美元提高到了2350美元。 总之,在哪里都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所以做这样的重大决定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样值吗?2018中国税收强监管模式已经开启!如何在严峻形势下未雨绸缪,做一个更聪明的合法纳税人,是时候好好思虑一下了。
来源:温哥华港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