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CRA)昨日表示,针对本国两大经济火车头安省和卑诗省,税局推行的监管行动中,立案查处的房地产商业领域的逃税漏税情况,从2015年4月到2017年6月期间,安省共立案18942件,追缴税款2.917亿元,包括追缴入息税(Income tax)3250万元,货劳税(GST/HST)5940万元和新屋交易的货劳税退税(GST/HST New Housing and New Residential Rental Property) 1.998亿元。卑省共立案3869件,追缴税款7860万元。
CRA还表示,今年年初居民在报税时在2016年度报税表格中增添了line 182 of Schedule 3一项,即要求2016年出售自住房产(the principal residence for individuals)的纳税人必须如实填报。
目前为止,共有414,470名纳税人报告了自住房出售信息。
CRA没有公布多少纳税人漏报了自住房出售信息。但税局提醒纳税人,对于2016年和以后出售的自住房,如果你报税时按照自住房申报,那么适用「自住房豁免」( the 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税法,不需要纳税。如果你忘记申报自住房出售信息,你有责任通知税局修改你当年的所得税和退税额度。税局在一定条件下将接受你修改后的申报,但是也可能给你开出一个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