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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层刚刚放出一个重大信号,炒房的哭成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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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09:16: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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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一”楼市新政已过月,曾一度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在10月降温显著,“楼市四小龙”的住宅销售量也逐渐下滑。但调控的步伐从未停止,这次,连中央也发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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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中央放出一个重大信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继续坚持适度扩大总需求,确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抑制资产泡沫,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这是政治局7月26日议后,再一次提出来抑制资产泡沫。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称,9月一、二、三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增速相比6月更高。为了达到抑制资产泡沫的目的,政策当局有可能在总量继续“坚持稳健”的情况下,在结构上对政策进行调整。


在经济学家李稻葵看来,目前中国经济最大的资产泡沫是房地产,不过,这并不代表货币政策转向。他认为,未来,如果房地产的价格继续像过去一样呈两位数的速度上涨,那么房地产泡沫将成为中国经济最大的一个威胁。


新一轮楼市调控正在全面上演!


据亚豪君岳会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北京市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和自住房)实现成交8508套,环比上月减少41%,创造了近5个月新低。与此同时,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35449元,环比下滑3%。


“国庆新政”之后,楼市降温显著,但调控的步伐从未停止。


10月2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要求对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试行分类监管。房地产企业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发行人应就此出具书面承诺,监管机构将持续监管发行人履行承诺的情况。


就在(10月31日)下午,楼市再传大消息!


据《上海证券报》旗下的“中国证券网”报道,深交所也于日前发布了“监管函”。如果不是以下四类企业,房企将失去发债资格:


1、境内外上市的房地产企业;
2、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
3、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
4、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地产企业。


即便是上述四类企业之一,如果财务指标(5项)不达标,也未必能获得发债机会。


如果说上一轮调控的重点,是20多个城市的政府跟央行分支机构联手,宣布了限购、限贷,那么正在上演的调控是:在央行、银监会的督促下,各银行开始收紧热点城市的房地产贷款,房企发债融资、境外上市也受到限制。

(来自 商业见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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