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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记一:从温哥华到冰雪奇缘的蒙特利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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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10:0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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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哥华的最后一晚,不时能够听见来自酒店楼下的酒吧的狂欢,做着狂野的梦。第二天早晨,我就会和爸,拖家带口,飞跃加拿大,来到那个说法语的地带,我是有些抵触的。温哥华有众多华人,有醉人的景色,有舒适的天气,有我一起疯闹的朋友。我有些厌倦在异域的迁移。

加拿大航空的空姐,我也不便多说什么,损害人家生意的事情,总是不对的。至少积个德吧。所以呢,昏昏沉沉睡了一路,睁眼时,舷窗外面已是入夜,穿上在温哥华碰都没碰过的羽绒服,戴着雷锋帽,脖子上架着脖枕,挂着护照夹,左手拎着琴,右手拉着拉杆箱,背上背著书包,这身装束,引来一些同情的目光,因为我已经被淹没在我的行李里了,不是我拖着行而是行李拖着我。



从出口到行李转盘,要下一个楼梯,之后要横穿整个候机大厅,我想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了“蒙城记”的感情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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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候机大厅的长途跋涉,以及尽力跟上父亲的步伐,使得我的双眼被汗水遮蔽,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喘息。我想我当时的动作应该是很吃力的。因为我收获了另一些同情的目光,或许我已经瘫软在我的行李里了,行李在赶我走。




我现在的生活倒是很惬意。

我学着自己喜欢的专业,住所和学校只隔一条街,有一辆车,一个被塞满的冰箱,以及我爸爸。所以我现在写这些惨状的时候,竟然笑的出来。我呢,就是这样的性格,好多困难,我经历了之后也就忘了,有些甚至可以倒杯茶,被当作茶点。

由于时间仓促,我和爸爸只能暂住于一家家庭旅馆,也就是当地的华人腾出一间屋子来,我们按天付款。在寄人篱下的一周里,我们用双脚测量出了附近的商店,餐厅到住所的距离。在寒风飘雪中等待去往市中心的车,有时运气不好,一等就要等上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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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特利尔的每一天都是冰雪奇缘。

就应了那“万事开头难”,短短几天,我俩就跑遍了附近的公寓,在银行和市中心来回了很多遍。那天也是要去银行取钱。出门之后便后悔了,昨日下的雪已经没过脚腕,偏偏又在下雨,气温升高,雪就化了,成了黑色,走在上面如同踩着一盆盆巧克力冰沙或者是巧克力奶昔,不久,鞋子就湿透了,衣服也湿透了,帽子也湿透了。也是可怜了那双鞋,足足晾了五天才干。后来也就观察到,当地人都穿着一双双奇丑无比的靴子,防雪,防水,防盐的腐蚀,因为这边雪实在是大,没有除雪剂的话,交通就将瘫痪,人行道上也会空无一人。可是那种鞋实在模样不堪入目,直到今日我也装作看不见,走过摆放它们的货架。能拖到明年买就明年买,能少穿一天就少穿一天。发现我的颜控不仅是对人,对没有生命的物品也是如一。

秉承一脉的游记风格,在第一篇里还是要做点科普的,如果我的节奏有点快,有点乱,麻烦就重新再读一遍好了。

最近在网上认识了一位朋友,问我现在在哪里念书,我说蒙特利尔。结果她半晌没有回应。直到我说:加拿大。她才回到:哦,你不讲我还以为是个什么蒙特利尔大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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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尔位于加拿大东部,是魁北克省的第一大城市,而魁北克呢,以席琳迪翁为傲,就是唱我心永恒的歌手,啧,就是唱泰坦尼克的那个歌手。加拿大在上世纪是一块荒凉的大肥肉,高卢人从大西洋进发,扎根加拿大东部,建立殖民地,在这之后的几年,米字旗才在加拿大其他部分飘扬。双官方语言对于在国内的朋友来说可能比较难以理解,不过法裔加拿大人为了捍卫自己的文化,以及防止被英裔加拿大人霸凌和同化,就一直在魁北克使用法语,力推法语学校。加拿大的其它省份也拿魁北克没办法,因为我们一不高兴就闹独立,一不高兴就闹独立,高兴了,也闹闹独立。所以政府就像哄孩子一样给魁宝贝最好的福利,让魁宝贝说自己的语言。不过,很多人说在魁北克说英文会被鄙视,但是经过我的亲身实践,这个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尤其当对方看见东方面孔的时候,就会很自然地转成英文,而且他们的英文也都大多很不错,反正比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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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魁北克在某些程度上被妖魔化了。记得以前在温哥华学习历史的时候,魁北克给人的印象便是:冷漠,闹独立,有乡村口音的法语。有一回老师带我们总结魁北克与其它省份的关系,互相促进的地方一共列了半张纸,但是互相不利的地方列了一篇半。也是,一个闹独立的省份应该是被其它省份所不喜的,更何况魁北克靠着闹独立得到了一些对其他省份不公的待遇。之所以说魁北克被妖魔化,是因为这里的人并不是冷漠的,高傲的,反而,我认为这里的居民照温哥华的热情的多。一天和爸去坐公交车,找不到车站,便进到路边一家加油站,店主不但给我们指方向,还特意找出时刻表给我们查下一班车。还有一次,爸自己出门,坐地铁,不知道在哪里下车,一个乘客就一直和他坐到他该下车的地方,把爸爸送到目的地,自己又坐反向的车走了,原来他应该早下车的,但是为了帮助爸爸,特意多跑了几站。可能是这个寒冷的雪国,人与人的互助也是取暖的一种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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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尔于我而言是个特别的地方。因为我在这里度过了在外国的第二个春节,成功地躲避了那场一百分的晚会。我在这里度过了人生的第十八个生日,虽然在上课,但是刚刚认识不久的朋友们仍然送给我礼物,让我十分惊喜和感激。

我记得在那个鞋子被泡湿的雨雪天,心中想好了“蒙城记”的结束语,叫做“ 亲爱的你,答应我,别作死来蒙特利尔好吗?” 我仍然觉得这句话甚好,堪称完美,所以我并不打算改掉。但是我不得不写下一串串与这句结束语矛盾的句子,因为我知道,相见甚欢不一定长久,不一定就是好的。久处不厌才是该被追寻的。蒙特利尔,这个还在飘雪的城市,慢慢成了我的心头好。

亲爱的你,答应我,别作死来蒙特利尔好吗?

蒙城记第二篇,待续...


作者简介:


周三人,今年18岁,来自中国沈阳,于2014年9月获得全额奖学金,以辽宁学者身份赴温哥华文思博学校读11年级,一年多的时间里,写了散文随笔,他乡,温哥华事一,二,三,四共五篇,2016年2月转入魁北克省学习室内设计与视觉陈列。自幼喜爱阅读,写作,小学起即在沈阳晚报,华商晨报发表见报文章五篇。

(文稿作者:周三人,配图来自网络,小编再次感谢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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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 蒙城从事

发表于 2016-3-28 12:21:53 |显示全部楼层
魁國首都明明是魁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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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 蒙城从事

发表于 2016-3-28 16:57:26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作者连省府是魁北克城都不知道如何写文章[挖鼻][挖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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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 蒙城从事

发表于 2016-3-28 16:57:26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不错![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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