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蒙城

关注微信公众号【魁北克蒙特利尔华人】,推送最新最实用的新闻生活资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广州接受原籍异地华侨定居 具体什么要求?

0
回复
506
查看
[复制链接]
来源: 2015-11-1 23:46:2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信息时报报道,今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州市公安局将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条件地放宽了原户籍地非广州籍的华侨定居广州的申请。



申请定居需要有稳定住所

根 据《实施细则》,原户籍注销地为本市的华侨,申请到本市定居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境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连续6个月内累计 居住满90天;在拟定居地有稳定的住所,即本人或配偶在拟定居地有自有房产,或者在拟定居地的亲属有自有房产,自愿提供其长期居住;有稳定生活保障,即具 有以下之一的生活来源,包括本人受聘境内企事业单位,有稳定的收入;本人在境内有退休金、养老金领取;本人有足以保障稳定生活来源的积蓄;本人具有本市户 籍的亲属承诺愿意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



华侨定居申请由侨务部门受理

据了解,在过去,只有户籍注销地为 广州的华侨才可申请定居广州,而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放宽了要求。根据《实施细则》,原户籍注销地为非本市或在国外出生的华侨,申请到本市定居的,除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夫妻出国前不同户籍地,或一方在国外出生,申请随已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到本市定居的,申请人与配偶的结婚年限应 满2年;在国外出生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华侨子女,持中国护照或其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入境,申请到父母或父母户口已注销,其他具备抚养、监护 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同胞兄姐户籍地定居;国外出生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华侨,申请随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到本市定居;在国外出生的华侨, 申请随具有本市户籍的父母或一方定居的,父母或一方在境内应无其他子女。此外,过去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是由公安部门受理,如今改为侨务部门受理。




(星岛日报)

友情提示提示1:小心只留QQ号或QQ邮箱的帖子,和那些上他主页或空间看照片的帖子,多数是盗号帖子!如发现不良信息,点击右下角的“举报”!
提示2:如有任何问题,请 点此发帖 或向管理员账号 liveAmtl 发送站内信息以便我们能及时看到,及时回复你!
声明1: 为保护大家的隐私信息,网站将删除 1个月 以前发布的个人出租求租、买卖、搭车等分类信息。如需保留的,请自己做好备份。
声明2: 网站信息仅供公众参考,使用前请核实。未经核实使用并造成后果的,生活在蒙城网站概不负责。鼓励当面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广告电话: 514-268-16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