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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3 09: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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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irst Circuit)12日裁定,哈佛大学并没有歧视亚裔学生,也没有触犯联邦民权法案行事。判决结果维持2019年波士顿区域法院的裁决,一般预料,这起诉讼可能一路打到最高法院。
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2014年对法院提告,指控哈佛大学的大学部招生涉嫌歧视亚裔,以更高标准审查亚裔学生,并且采取族裔平衡策略。
上诉法院的判决再次打击SFFA ,该组织在2014年提告指控哈佛的招生人员使用主观的"个人评级"歧视申请该校的亚裔学生;哈佛否认任何歧视,并在2018年10月获得波士顿联邦法院的判决;据 SFFA之前说法和分析家研判,关乎平权法案存废的此案最终会在最高法院审理。
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三位法官组成的审议庭今年9月间听取口语辩论后,其中两位法院参与判决意见书的撰写。
| 世界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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