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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被罚申移民只填长女 申团聚被拒准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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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中国大陆移民因担心超生被罚,在申请加拿大移民时隐瞒有第二名儿子的存在,在入籍后才以人道理由,为现年8岁的儿子申请家庭团聚移民但被拒。该案的司法复核被允准,家庭团聚希望重现曙光。

据联邦法庭本月9日判决文件显示,联邦法院就中国移民陆先生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于上月12展开聆讯。该司法复核针对的是加拿大移民部移民官于2015年7月3日,拒绝陆先生担保其现年8岁的儿子,以人道理由获得家庭团聚移民的申请。

家庭团聚移民的申请人是陆的儿子,生于2007年,陆是在2008年开始通过其雇主,申请阿省提名计划移民。陆称他当时没将儿子包括在家庭成员中,是因儿子是二胎,担心如在移民申请包括这个孩子,中国当局会审查他的移民申请,并会对其超生进行罚款。因此,移民申请的家庭成员中只包括妻子和第一胎出生的女儿。

陆以临时外劳来到移民加拿大,在2009年获得移民身分,并通过做切肉工赚得的1.5万加元,在2009年7月付清中国超生罚款。于是他打听如何才能让儿子一起来加拿大。

据他的说法,是其公司的人事部门给了他错误讯息,让他向处理其省提名计划的移民官报告家庭状况的变化,然而,该移民官已经卸任,所以他被建议等到入籍后,再以收养的理由申请儿子来加。于是,他的妻子和女儿于2010年成功移民来加,儿子却留在国内由祖父母照看。之后,他的第三个孩子在加拿大出生。


父亲2014年成加国公民

2014年陆成为加拿大公民,并于同年11月以人道理由为儿子提出移民申请。其申请强调随着孩子的祖父母愈来愈年迈,且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再照顾孩子,且其他亲戚也不愿给孩子提供照顾,如果孩子不能来加团聚,继续留在中国会面临困境。而且骨肉分离已令其妻子产生抑郁。

在 2015年7月,移民官员拒绝陆的儿子移民申请的理由,是陆在其移民申请和登陆时都没有披露儿子的存在,造成儿子不能被视为家庭的一员。该移民官特别不能接受陆不是故意不将孩子包括在移民申请的说法。移民官认为既然在2009年交了罚款,又获得出生证后,就应该能将孩子包括在申请中,但他选择了不包括。

该移民官也不认同孩子的困境是非同寻常、不应有和不合适的,因为这是陆先生的选择造成的结果,而且除了移民的途径,孩子和陆先生都可以通过访问签证来往中加。移民官还认为,孩子最大利益只是人道同情理由需要考虑的许多重要议题之一,但并非是唯一。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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