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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送女儿入读好学校 也成申请人道移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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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中国开始实施二孩政策后,很多人将不可以用中国一孩政策作为申请难民的理由。其实,来自中国而申请难民的人,理由千奇百怪,其中包括了因为在国内收入低,没法令孩子接受良好教育。

来自广州的男子杨火军(Huo Jun Yang,音译),于2010年2月来到加拿大,到?后不久便提出难民申请,

数月后被难民署拒绝。2012年9月12日,杨火军再向移民部提交永久居民申请,而这回的理由是人道原因。

但这一申请在2014年4月9日也被移民部拒绝,移民官的理由是,申请人无法证明,如果他申请失败的话,会遭受不寻常和不适当的苦难。而且移民官还发现,申请人是在有意拖延申请返回原居地的中国护照。

移民官还认为,申请人有足够的工作能力和技能,而且他在加拿大并没有什么根基,只是租住一个房间而已。至于与房东亲如一家的关系,远远比不上申请人与自己的妻子、女儿和父母的关系,而这些亲人目前都居住在中国。

至于申请人辩解称他正努力学习英语,移民官认可这一做法,但不认为这是一个关键因素。此外,申请人参与义工活动和捐款,并且有良好的市民纪录,仅表明他具备良好素质,但不能作为人道主义的依据。

移民部将杨火军的申请拒绝后,杨某又提出,代表他申请人道主义移民的移民顾问不但无能,还欺骗了他,既没有把他在2009年4月在广州生下女儿的事情说出来,以此作为他申请人道主义移民的重要理由之一,移民顾问还隐瞒没有获得加拿大移民顾问规管委员会(Immigration Consultans of Canada Regulatory)执照的情况。

杨火军声称,他如果留在国内,单靠其收入难以保证女儿上学的需要,因为他每月将要支付800元到1000元人民币的上学费用,但他从事的开叉车(forklift)的工作,每月只有10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收入,而要在广州维持一个体面的生活,他的月收入至少需要3000元到5000元人民币。

杨火军声称,他的移民顾问没有将这些事情说明白,而法官安尼斯(Justice Annis)则认为,申请人的配偶、祖父母和姐姐都没有佐证上述说法,没有证明杨某在加拿大的收入是他女儿上学的唯一财政来源,也没有当地学校出具的收费标准。而且,杨某也没有出具他给家人寄钱的证据。

此外,杨某的家人居住在繁华的广州,所谓的无钱上学的情况,只存在于中国的偏远地区。更何况杨某在国内读过中专,他的女儿又怎么可能连最基本的9年义务教育都接受不到?

联邦法院法官安尼斯不接纳杨火军申请司法覆核的申请,上周四裁定杨火军败诉,维持移民官的裁定。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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