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林肯刺杀案肯定是美国历史大事﹐研究人员指出﹐事件的起源与结尾与加拿大都有关联。
一些历史学家怀疑﹐林肯的杀手曾在加拿大某个城市策划行动﹐而那个城市是林肯政敌的避难所。他们说﹐枪手在1865年4月杀害林肯﹐最后加拿大人带领缉捕行动。
历史学家博伊库(John Boyko)撰写《血腥与骁勇﹕加拿大如何抗衡美国内战兼立国》(Blood and Daring: How Canada Fought the American Civil War and Forged a Nation)﹐并在书中研究加拿大对这场19世纪冲突的直接影响。
他说﹐林肯的刺客、美国舞台剧演员布思(John Wilkes Booth)蓄谋已久﹐存心推翻奴隶制的联邦政府。
博伊库说﹐布思在1864年10月造访蒙特利尔9天﹐他几乎肯定在这个期间谈论刺杀行动。
根据历史﹐美国南方人反对林肯的政策﹐可在加拿大找个安全栖身地。加拿大身为北方邻国﹐未有正式卷入美国内战。
多伦多大学教授博斯维尔(Robert Bothwell)说﹐多伦多与蒙特利尔是反联邦活动的场所。南部邦联总统杰佛逊(Jefferson Davis)在治国大计失败多年后﹐最终以蒙特利尔为家。
博伊库说﹐布思与数名志同道合者在蒙特利尔的圣劳伦斯堂(St. Lawrence Hall)酒店聚集。
文件显示﹐布思在蒙特利尔1间银行提款﹐他死后﹐调查人员在他身上找到银行提款单据。
布思在华盛顿特区福特剧院(Ford's Theatre)行刺林肯后策马逃窜﹐追捕杀手的军人统领是加拿大魁北克省人多哈堤中尉(First Lt. Edward Doherty)。12天后﹐多哈堤的26人军队在维珍尼亚州谷仓包围刺客。
军人在谷仓外堆放稻草﹐用烟火迫使布思逃跑。多哈堤说﹐军中指示活擒逃犯﹐但他反抗﹐想向围剿他的军人开枪﹐1名士兵先发制人﹐开枪射杀他。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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