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昨日宣布已完成入籍规例修改,从11月1日起,所有18岁至54岁的申请入籍人士,在递交申请表时必须同时缴交听、说、读、写达4级的语言能力证明,如无附上证明的申请,将被立即退回。预计受新例影响的入籍申请人,每年约有13.4万人,有多年指导入籍考试的老师则认为,中国申请人有一半以上英语程度将无法达标。 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指出,退回那些未附证明的申请,为的是让移民部集中人力处理合资格的申请人,使申请时间缩短。 未附语言能力证明 即退申请 入籍规例在修改后,18岁至54岁的入籍申请人在听、说、读、写四个领域,必须达到加拿大语言标準(CLB)4级,除了移民部认可的第3方英文考试成绩外,移民部也会接受以英语授课中学或大学的毕业证书,以及政府资助的英语课程成绩。 加拿大语言标準的4级,约相当于雅思(IELTS)听力部分的4.5级、阅读的3.5级,写作的4级,以及口语的4级,除了雅思考试外,移民部还会接受其他在国际间普遍被接受的TOEFL,以及安省大学生或专业人士考试需要通过的LPI考试。 移民部强调,申请人的语言程度,并不单只看语言考试成绩或毕业成绩,申请人在参加入籍笔试时,会与移民部官员交谈,如果官员怀疑申请人的英文欠佳,即会安排由入籍法官进行面试,再做确认。此外,申请人仍需参加入籍笔试,测验对加国的历史、法律、制度,作为公民权利及义务的了解程度。 针对不少非英语或法语系国家出生的新移民,反对移民部新例提高英法语要求,移民部则解释,《入籍法》本来即要求18岁至54岁的申请人,必须能以官方语言其中一种沟通,且达到加拿大语言标準(CLB)4级的能力,只是过去并无要求申请人提出客观证明,而是由入籍官员自行决定。 康尼说:“多项研究显示移民在加拿大发展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他们的官方语言沟通能力。而为了让刚入籍的公民能完全融入社会,对语言的要求绝对有其必要。”新例从11月1日实施,将会影响在11月1日当天及之后提出入籍申请的人士,之前的申请,并不会被要求补缴语言考试证明。 而移民部认可的语言考试细节,以及政府资助的语言课程如何比照CLB的问题,也会在近期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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