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日前宣布推出改进国外护照服务工作系列便民措施,打造海外“民生工程”,为中国公民在海外旅行、生活、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证件便利。 新措施包括: 第一,在驻外使领馆申办护照等旅行证件的收费标准将降低。自2013年10月1日起(以申请日期为准),使领馆的收费标准将按中国国内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普通护照收费由原来每本440至840元人民币不等,降至每本200元。减免的各类成本由政府承担。 第二,简化申办护照材料。基于中外相关法律生活在蒙城 www.liveamtl.com 规定存在差异,以及部分申请人情况特殊,驻外使领馆为判定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通常需请部分申请人在常规材料(如原护照、当地居留证件、申请表、照片)基础上,提交其它辅助证明材料。为减轻此类申请人提交材料难度,现规定各馆对辅助材料的要求不得超过3种,并在该馆网站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规范护照签发时间。根据“护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诸如原护照系受理馆签发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等可正常受理的常规护照申请,各驻外使领馆须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签发。各驻外使领馆应在办证须知,中公示上述发照时限。对常规申请以外的情形,由驻外使领馆向申请人说明。 第四,改进护照注销方式。为避免出现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首次申请往中国签证时,驻外使领馆原先的做法,是将申请人原持中国护照剪角注销。为提高此类护照保存纪念价值,现规定各驻外使领馆采用不破坏护照外观的方式进行注销。 第五,减免部分处境困难人员办证费用。从中国国内赴国外旅行,或由常居国赴第三国旅行的中国公民,因在国外不幸遭遇抢劫、偷盗等突发事件造成护照连同财物丢失,须办理旅行证回国或返回常居国的,外交部授权各驻外使领馆视情减免相关办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