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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话:回国给亲友带礼物也得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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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版主

发表于 2018-10-25 07:08: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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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出国党们又被一个消息震惊了。


  2019年1月1日,中国《电商法》将正式实施,届时个人代购、微商等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

  不仅如此,回国时给亲友带的礼物可能也要缴税。

  这一次,可是官方给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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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帮亲友带礼物或被缴税# 就上了热搜,很快,全网都炸了,所以以后回国给亲朋好友稍点礼物都不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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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是:可能真的不行了。

  先看看浙江晚报的文章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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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小梅的行为,不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日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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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新闻也给出了类似的说法。

  所以说,你带东西给谁并不重要,不管是给客人还是亲朋好友,只要你达到了“经营活动”的基准,就要如实申报纳税。

  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50万元不等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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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出国党们回国时行李物品该怎么带?

  中国海关提醒,大家在购买贵重物品回国时务必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中国籍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入境 ,海关依照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的标准进行验放,境外获取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 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 放行。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旅客携带进境物品如果超出于规定的免税额度,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照章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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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5000元的部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根据海关规定,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过免税量的烟、酒以及20种不予免税商品,入境时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在自用合理数量内海关作征税处理。涉嫌违规、走私的予以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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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人民币,换算一下还不到1000加币

  8000人民币,换算之后不到1600加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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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就和疯狂的买买买说再见吧。

  这里给大家附上8月31日公布的新电商法全文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8-08/31/content_2060172.htm

  同时也提醒广大的出国党们,回国时尽量不要带太多物品和行李,尤其是奢侈品、化妆品之类的,不然的话,后果可能真的会很严重~


(来自 温哥华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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