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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4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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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CTV报道,上周,蒙特利尔Cote Saint-Luc一位男子Danny Cohen带着他的女儿在自家小区散步,由于人行道颠簸怕弄醒女儿,就沿着街道推着婴儿车,这时一名警官上前拦住他,给他开了张$48的罚单,理由是“在街道上走路”(walking in the street)。
Cohen说,“我问他们是否在开玩笑,他们说'不,绝对不是,我们会给你一张在街道上走路的罚单'”。
Cohen说,他经常在街上散步,是为了让女儿入睡。
Cohen考虑上庭抗争到底,但律师Eric Sutton说,不走人行道的行为的确违反了魁省的公路安全法,性质类似于横穿马路。除了当有障碍阻挡时,需要绕道,这时使用街道是合法的。
Cohen认为,他没有走在主要街道上,平时许多行人和跑步者都会使用社区街道。
几个受访邻居也表示很惊讶,也不知道在街上走路是可能被罚款的。
其中一位女士说:“我们一直在街上走,完全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我可能已经吃了几百万次罚单了。警察应该去做更重要的事情,而不是盯着行人开罚单。”
一名邻居告诉CTV记者,说该地区对于在街上走路有多起投诉,但蒙特利尔警方没有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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