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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数百中国公民被加拿大海关遣返 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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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的中国人当中,有一群人多年来被遗忘。他们因造假、打黑工、申请难民被拒、持有不雅儿童照片,被遣返回国。加拿大海关表示,从2010年起,每年都有几百名中国公民被遣返。


加拿大海关向记者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9月间,加拿大海关至少遣返了5,058名外国公民,其中包括324名中国公民。这使中国成为被遣返者的第二大来源国,仅次于美国(599人)。按人数多少排序,遣返原因是违反规定、有刑事罪、造假、参与有组织犯罪等。


海关数据还显示,从2010年起,每年都有几百名中国公民被遣返,至今累计大约3,500人。其中2013年的人数最多(618人),其次是2015年(605人)。


从2010年起,加拿大海关每年至少遣返几十名香港与台湾公民,至今累计分别为522人与444人。2012年是高峰,当年有106名香港公民与96名台湾公民被遣返。


中国公民被遣返的四种情况


第一,有的留学生在加拿大打黑工,收入很低,工作很辛苦。海关人员去中餐馆、工厂、洗衣房抽查时,要求职工提供有效证件。如果留学生没有校外工作许可,那就是非法打工,将被遣返回国。他们的雇主也将被罚款。


移民部表示,如果没有校外工作许可,留学生在校外打工不得超过每周20小时,放假时可全职打工。


第二,不少人的手机里有儿童色情照片。比如,有人给表弟、表妹拍了照片,没当回事儿。但在入境时,海关要搜他的行李,包括手机与电脑(有密码),海关问他密码是什么,他只好回答。然后,海关在他手机与电脑里搜出不雅儿童照片或视频。


戴培康说,加拿大海关怕这些人入境后,会对儿童性侵犯,所以要严格处置。如果他是加拿大公民,海关会控告他刑事罪。如果他不是加拿大公民,海关会遣返他。在加拿大,持有儿童裸照是很严重的罪行。


第三,有些人造假,如假结婚。如果申请者向移民部提供的地址与他报税时的地址、驾照上的地址不一致,政府就会派人去调查。


凌晨2点至早8点之间,海关人员会登门拜访。尤其是在境内递交申请的人会受到这类调查。海关认为,凌晨2点至早8点之间,申请者与配偶肯定在家,即使上夜班,也该下班了。


如果老公或老婆不在家,海关人员就会问为什么?如果他答不上来,海关就可能怀疑他假结婚。海关人员还会问牙膏、牙刷、内衣、内裤、拖鞋在哪里?如果房间里没有这些东西,海关人员就可能怀疑他假结婚。政府随后会要求他去面试,再给他一次解释的机会,如果他无法自圆其说,就会遣返他。


第四,难民申请者被拒后收到离境令(Departuare Order),政府要求他在30天内离境。这使他没时间在加拿大上诉。如果他不按时离开,离境令就变成了遣返令(Removal Order)。


被遣返回国后结局如何?


有移民顾问表示,如果他们违反了加拿大移民法(如假结婚),回中国后政府不会惩罚他们。如果他们杀了中国公民,哪怕是在加拿大杀的,他们回中国后,政府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司法部门会重审此案。也就是说他们可能要坐两次牢。


例如,2009年,一名中国留学生在多伦多杀了另一名中国公民。随后,他父母来多伦多看望他,参与当地教会活动,然后申请难民被拒。原因是政府人员担心,一旦政府保护他父母,他们会帮儿子留在加拿大。


2011年,加拿大法院判那名留学生误杀罪成立,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2014年,这名留学生在加拿大刑满出狱,一家三口人回到中国。


如果中国公民在加拿大杀了加拿大公民,回中国后政府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


还有希望留在加拿大


有些人收到遣返令后,上诉后如能胜诉,还能继续留在加拿大,如中国公民余女士(Yu,音译)与她女儿。


加拿大法院表示,福建人余女士与第一任丈夫育有一男一女。2004年,他们在中国离婚时,女儿归余抚养,儿子归前夫抚养。随后,余与她儿子的关系疏远了。


2010年,余嫁给加拿大华裔永久居民陈先生。大约3年后,陈担保这对母女移民加拿大。余在填写申请表时,本应填写所有家庭成员的名字,但遗漏了儿子的名字。


2014年2月,余女士与女儿抵达多伦多国际机场,在入境时,余告诉移民官,她还有一个16岁的儿子。移民官问余:为什么以前没提儿子的事?余解释道,她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不懂英文,就请中介公司帮她填表。中介知道她有两个孩子,但没填儿子的名字,因她没有儿子的监护权。


移民部认为这是很严重的虚假陈述。2014年12月,余女士收到政府遣返令。她13岁的女儿受牵连,也面临遣返。同一天,母女两人到上诉庭(IAD)上诉。余承认,她当年填表时出错,但无意欺骗移民官。她向政府部门道歉。


2016年10月,上诉庭表示,余女士上诉成功,政府之前发出的遣返令作废。遗漏家庭成员是严重行为,但没给加拿大移民系统带来很大损失。◇#


加拿大遣返令有几种?


离境令 (Departure Order)


收到离境令后,必须在该令生效后的三十天内离境。离境之前需要通知加拿大边境管理局(CBSA)索要一份离境证明文件。如果在规定的三十天内不离境,或不通知边境管理局,这份离境令就自动变成驱逐令 (Deportation Order)。如果在三十天之内离境,并且拿到了离境证明文件,将来再申请入境加拿大不会受到限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边境管理局将难民申请者转到“移民和难民法庭”(IRB) 时,会签发一份“有条件离境令”,即当   难民申请人放弃难民申请或难民申请未通过时开始生效,这时难民申请者如无特殊原因,应在离境生效后的三十天内离境。


遣送令 (Exclusion Order)


遣送令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因为它要求收令者在离境后至少一年内不能再入境加拿大,除非有加拿大政府的特殊许可才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伪造文件而导致移民身份被剥夺,离境后两年之内不能再次入境,除非有加拿大政府的特殊许可才行。


驱逐令 (Deportation Order)


驱逐令是最重的惩罚,因为它要求收令者终生不能入境加拿大,除非有加拿大政府的特殊许可。这种令的原因包括收令者对加拿大社会有危害或有严重犯罪行为等。如果第一种或第二种遣返令没有得到执行,它们也可能自动升级成为第三种遣返令,即驱逐令。


移民局发出遣送令之后,有时会进行入境庭审(admissibility hearing),以进一步核实被遣送人的真实情况和材料,确定遣送令有足够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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